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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第二节 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求,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面貌。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农田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标准池塘、烟田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3。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实现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乡镇、村公交站点,增设农村客运线路,提高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完善农村邮政服务,推进农村通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流通设施,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加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建设布局,以中心村和农村社区为重点,科学引导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修复和环境美化,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节能节地环保型住房。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快形成污染土壤修复机制。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开发应用适合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新技术,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户分类堆放、村庄集中收集、乡镇中转、县级处理为主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开展“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

第三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持续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继续实施农民增收“八大工程”,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同步。

一、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合理开发农业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投入产出效率,优化种养结构,拓展延伸农村生态、文化、旅游和休闲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

二、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工程,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力争达到200万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推进扶贫开发。

四、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探索迁入城市定居的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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