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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6)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二、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择业观念教育,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一批以高技能培训为主的技能实训基地。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推进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服务等就业帮扶力度,优先扶持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机制,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95%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实现尊严和体面劳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调解仲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提高企业职工参保率。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社会保障卡对参保对象实现全覆盖,构建城乡统筹、区域联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二、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建立和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和救助水平,建立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加强对受灾群众、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三、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提高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第三节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使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及精神卫生等专业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实现全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和职业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完善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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