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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4)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第二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坚持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逐步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市、县(市、区)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电影院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到2012年农家书屋覆盖全省所有建制村。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有线广播村村响、艺术扶贫、农村阅报栏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档案事业发展,实施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工程。推动海峡演艺中心、海峡文化广场、海峡数字图书馆等项目规划建设。

二、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完善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项目带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健全乡镇出版物发行网点。重视发挥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载体平台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第三节 打造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

加强文化资源整合,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增强文化产业实力。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运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十大文化产业”,重点抓好“五大文化产业工程”,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产业提升和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推动现代文化流通产业发展。实现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以上。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福州、厦门、泉州要统筹规划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特色文化创意园区,率先在全省建立文化产业综合基地。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要依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优势,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和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海峡出版产业合作基地、印刷工业园、出版物物流基地、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等建设。

三、培育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重组,推进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重点扶持一批连锁娱乐企业,争取3-5个文化娱乐企业上市,培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重点文化骨干企业。努力培育1-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产业。

第四节 推动文化改革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新变化新要求,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升文化创新水平。鼓励创造更多文化产品、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力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努力打造一批文化精品力作。推动更多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精心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福建艺术节、全省戏剧会演、音乐舞蹈节等品牌节庆活动。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进一步融合,打造文化创新平台。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

二、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稳妥推进文艺院团改革,积极推进广电网络资源整合。推进新闻媒体改革,实施宣传与经营“两分开”,增强主流媒体的实力和影响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扩大文化的多元供给。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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