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7)
二、改善消费预期。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教育、医疗等改革的步伐,确保改革的公平性,提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方面改革的透明度,降低预防性储蓄。继续实施鼓励消费的财税、金融政策,完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农机、节能产品的消费优惠政策,增加即期消费。支持和鼓励生产、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三、拓宽消费领域。巩固发展优势特色消费,增加消费有效供给。激发消费潜能,积极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龄消费、家政服务等发展型消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网上消费、通讯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促进网络信息消费大众化。加快发展新型消费业态,鼓励个性化消费和文化创意消费。
四、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商贸流通等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大型商贸中心和超市等商业网点,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业街区,形成10个年交易额超300亿的大型市场。加强流通服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全面推进信用消费,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建立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规模,逐步实现消费支付终端多元化、便利化,尽快实现安全化。健全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强化消费市场监测监管,规范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的欺诈、垄断、歧视、暴利、倾销和假冒伪劣等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二节 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
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力争投资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40%。
一、增强投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拓展项目来源,加强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投资,提高项目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增强重大项目建设对全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创新项目管理运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协调推进、滚动建设、联手督查和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建设、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鼓励央企来闽投资建设区域总部、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着力引进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闽投资布局,促进多元资本投入。
二、优化投资结构。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各类投资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的投入,有效扩大最终需求。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
三、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完善项目服务配套,打造务实、高效、有吸引力的投资软环境。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服务制度,促进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建设和投产。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大投资、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强环境吸引力,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面向全社会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资政策和投资项目信息服务系统,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流向
第三节 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
加强投资与消费有效结合,强化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投资和消费协调互动的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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