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6)
丰富老年生活。继续发展老年教育,增加老年活动场所和文体设施,积极支持老年文体团队活动,加强老年人健康干预、心理慰藉,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
第十一章 促进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社会参与、共建共享,顺应社会发展新趋势,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会管理法规、体制、队伍和能力建设,注重依法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政策综合平衡,形成权责一致、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社会管理新体制。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尽可能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协调,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坚持条块协同,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资源整合联动,推进网络化管理。
第二节 加强基层社区建设
坚持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挥基层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使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居委会直选和村委会海选,推行村“四议两公开”,全面推广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增强居(村)委会自治功能,引导居(村)委会运用协商、沟通、合作等方法,处理社区事务和协调社区矛盾。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等联系社区制度,健全社区居民参与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和监督的机制,激发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增加生活服务、矛盾调处、平安建设等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更便捷、更符合需求的社区公共服务。
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强化社区街道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调动社区资源、指导自治组织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积极探索镇管社区模式。鼓励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支持居委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基层政府及派出机构工作。探索完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协调机制,加快完善住房产权和物业管理。
第三节 鼓励社会各方参与
加大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发展行业性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学术团体、网络社团等社会组织。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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