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附全文及答记者问)(23)
第二,两地社会经济发展对开展司法协助提出了现实需求。内地与香港同根同源、血脉相连,既是利益共同体,又是命运共同体。香港回归祖国后,两地人员交往日益频繁密切,经贸合作不断拓展深化,由此相应产生了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的两地互涉法律纠纷。通过开展司法协助工作有效促进纠纷化解、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两地人民福祉,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第三,两地司法法律界的密切合作为安排商签创造了有利条件。2006年之前,两地先后签署了司法文书送达、仲裁裁决执行、协议管辖案件判决互认等三项安排。其后,由于各方面原因,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更加关心香港繁荣稳定发展,大力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倡导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新时代为两地司法协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能。自2015年以来,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进入快车道。2016年3月,我院与香港特区律政司签署《会谈纪要》,划定了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商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三步走”目标。2016年12月、2017年6月,分别签署了委托取证安排和婚姻家事安排,如期完成了前两步目标;《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标志着《会谈纪要》确定的第三步目标也已顺利完成。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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