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司法解释 > 正文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附全文及答记者问)(21)

发布时间:2019-01-22 15:10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香港回归以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内地与香港特区法律界同仁携手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探索构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着力为两地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和增进两地民众福祉提供司法保障。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分别代表两地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我们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为我们介绍有关情况。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