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司法解释 > 正文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4)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严格保护耕地、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完善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制度。以农用地、宅基地、河道整治为重点,建成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民在开发中长期享受土地收益的长效机制。到2015年,通过集中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

第十九章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顺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宁镇扬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发展腹地,巩固和提升城市首位度,引领南京都市圈发展,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

第一节 提高南京城市首位度

巩固提升南京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区域经济格局。承办更多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活动,积极对接上海,竞合苏锡常,促进沪宁城市带发展,参与沪宁城市带高技术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建设。打造宁湖杭经济带,积极推动沿线城市在相关领域深化合作,提升南京作为长三角核心城市的地位和功能。

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区域联动和先行先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金融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泛长三角区域性金融中心。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现代物流集疏运体系,形成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

强化南京科技创新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放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效应,带动宁镇扬乃至都市圈率先建成创新型区域。不断提升南京城市品质,放大市场规模优势,吸引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在南京设立研发中心、销售服务机构,推动高端产业、高端人才、高端要素集聚,扩大区域影响力。发挥南京丰富的信息资源优势,促进区域内政务、商务及公共信息的有效共享,为企业寻求商机、加快要素流动、降低交易成本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节 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发展

共建科技创新合作区。进一步发挥南京作为创新要素集聚中心的核心优势,着力建设一批孵化器、研发中心和科技服务公共平台。与镇江、扬州共建产学研联盟,促进人才的无障碍流动,构建开放联合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区域。促进创新成果在宁镇扬区域实现产业化。争取将宁镇扬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推进交通先行。积极推行公交引导同城发展模式,科学构筑城市轨道、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干线等同城客运通勤系统。强化区内联系通道建设,完善片区内交通网络衔接,形成多方式、全天候、高保障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试行统一公交IC卡,选择将部分跨市公路客运班线改造提升为“宁镇扬城巴”,启动到扬州的轨道交通建设。探索制定同城交通收费标准。

 

图3 十大功能板块布局图

 

图5 南京区域发展示意图

统筹相邻地区建设。将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的一体化规划。探索相邻地区联动建设与管理机制。

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管理同城化。加强区域内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同城化,让三市百姓共享“市民待遇”。在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诸多市场领域,尽快建立一体化的市场机制。推进人口管理、食品与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深入合作,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宁镇扬区域协商协调机制。(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