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1)
第三节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大通道和保税(港)区
着力把重庆建成我国内陆地区对外开放和“走出去”的桥头堡。构建“一江两翼三洋”国际贸易大通道,畅通东向经上海至太平洋出海大通道,经兰渝快速铁路至阿拉山口通往大西洋的西北通道,经渝昆、滇缅铁路通往印度洋的西南通道。推动建设经上海、广州、深圳出海的铁海联运通道和经北部湾出海的陆路通道。开通并逐步增加欧美远程国际航线空中通道。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开展口岸大通关,优化提升国际通行能力,努力建成内陆地区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
加快建设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打造内陆政策最优、功能最全、开放程度最高的开放门户,建成国家重要的保税物流基地、加工贸易基地和服务贸易集聚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依托长江水港和机场空港优势,突出口岸物流和中转贸易功能,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配送、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和制造业务。西永综合保税区,重点引进IT类企业入驻,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充分发挥海关电子全程监管、全程保税功能,实现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与西永综合保税区的无缝对接,逐步向自由贸易港转型。开放万州机场航空口岸,开放东港、长寿、涪陵、万州等水运口岸和团结村铁路口岸。
第四节构建区域协作新格局
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区域协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的紧密联系,主动与沿海发达地区在优势产业、知名品牌等方面进行配套承接、协作联动、市场互通共享。务实推进与四川地区的经济合作,促进川渝两地产业优势互补,经济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加强与贵州、陕西、新疆、湖南、湖北等中西部省市紧密合作,重点在资源合作、基础设施网络对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发挥重庆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建设两岸经济合作先行示范区,成为台商聚集地。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地区、国际友好城市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
第十四章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继续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引进相结合,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
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政府科技投入引导,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增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大力引进国家级大院大所,支持中央院所和市级科研院所建设,建设一批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推动重科院、农科院等成为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加强高端科技人才引进,推进跨国公司在渝设立研发总部,加强区域和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交流。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积极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建设技术标准高地。依托两江新区和重点园区打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创新集群,依托区县工业园区打造科技示范园区。
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完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发展科技创业风险投资,积极推动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重点产业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建成保护知识产权模范城市。引导科技资源“下乡入园进企”,完善基层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综合试验区。加强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科普教育覆盖面。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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