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2014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汇总分析(10)
司法机关无权代商标局决定商标转让是否应予核准,且仅凭原告在诉讼程序中提交的转让受理通知书,是无法对该转让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的,司法机关“推定”引证商标将转让至原告,超越了职权范围,并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作者:徐琳 知产库编辑(作者:徐琳,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转载自知产库)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