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9)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75元,由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聚精英(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寿仲良
代理审判员 荣学磊
代理审判员 凌宗亮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蔡 宇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相关阅读: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