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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助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6-15 16:1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二、网聚精英公司于2005年3月28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吴强,核准经营范围为许可营业项目: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含利用www.dshrc.com...网站发布网络广告);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的登记、推荐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注册资本130万元。
  2001年5月23日吴强注册域名dshrc.com,后转让给网聚精英公司。2005年6月15日网聚精英公司获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京ICP证050289号,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项目为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同日,www.dshrc.com网站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名称为大上海人才热线,2008年1月4日变更为大上海人才网。
  2005年6月21日网聚精英公司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为XXXXXXXXXXXX号,服务范围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网聚精英公司系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及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网聚精英公司于2007年4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将“大上海人才网”注册为商标,未获核准。
  上海助择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核准经营范围为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注册资本110万元。
  2012年9月19日上海助择公司获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沪B2-XXXXXXXX,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为上海市,服务项目为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
  2010年12月21日上海助择公司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沪嘉人社XXXXXXXXXX,服务范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上海助择公司系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011年上海助择公司、网聚精英公司签订《资源市场共享与合作共建协议》,双方约定:合作共建伍亿人才网(www.51rc.com)以及伍亿旗下31个省级人才网站,以及旗下17个市级人才网站(以下简称“伍亿站群”);双方共享与伍亿站群相关的英文域名、程序代码、数据库、中文网站名称、商标等资源,所有权归双方共有,并各占50%的所有权;双方以长江为界划分,长江以南的网站的经营权归上海助择公司负责,长江以北的网站经营权归网聚精英公司负责。双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任何一方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各自承担责任。合作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三、2013年3月15日,上海人才网集团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该公证处公证人员王剑秋及工作人员李春晖监督上海人才网集团的委托代理人何雯在该公证处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为XXXXXXXXXXX,以下其通话内容简称“原”)拨打“XXXXXXXXXX”电话(以下其通话内容简称“被”),对通话过程进行了录音、刻录了光盘,并出具(2013)沪徐证经字第1827号公证书。该电话录音有以下内容“被叫电话自动应答:欢迎致电人才网…”;“被:您好,人才网客服部…;“原:先生您好,请问是人才网吗?被:恩对的,咱们这边是大上海人才网”;“被:恩,我们这边是大上海人才网,就是一个网络招聘的求职的平台,您可以用电脑打开一下咱们大上海人才网看一下”…(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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