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研究(8)
发布时间:2015-05-19 16:01商业秘密网
[2]参见王迁:《论著作权意义上的“发行”》,载《知识产权》2008年第1期。
[3] 参见刘江彬、陈美章主编:《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与运用》,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99页。
[4]参见任军民:《法国信息网络刑事保护对我国有关立法的启示》,载《世界知识产权》2006年第5期。
[5]参见王晓勇:《著作权刑事保护如何面对数字化浪潮》,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9年3月30日第10版。
[6]参见涂龙科、高宇:《认定网络知识产权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顾肖荣主编:《经济刑法》(第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6页。
[7]参见阎晓宏:《我们有能力解决网络环境下的版权问题》, http:∥www. chinaiprlaw. cn?file?2009121616112. htm.l
[8]参见吴允锋:《非刑事法律规范中的刑事责任条款性质研究》,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9]参见林亚刚:《析侵犯著作权行为与侵犯著作权罪的衔接》,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6期。
[10]参见管瑞哲:《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刑法保护问题》,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1]参见前注[4],任军民文。
[12] 参见向欣、朱雪忠主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环境分析》,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年版,第79页
[13]参见陶月娥:《论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刘芳:《数字化环境下的著作权刑法保护》,载《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10期。
[14]参见王志广:《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理论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5页。
[15] 参见张伟君:《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之刑事责任初探》,载沈仁干主编:《数字技术与著作权:观念、规范与实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
[16] 参见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17]参见万国海:《经济领域犯罪化若干问题探讨》,载顾肖荣主编:《经济刑法》(第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18]United States v. LaMacchia, 871 F. supp. 535(D. Mass, 1994),转引自廖中弘:《中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比较研究》,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3期。
[19]参见赵秉志:《刑法应取消著作权犯罪中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素》,载《中国版权》2007年第5期。
[20]参见前注[6],涂龙科、高宇文。
[21]参见赵秉志:《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完善的建议》,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7年4月13日。
[22]参见前注[2],王迁文。(作者:雷山漫,来源:法学评论 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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