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专利权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覃延宁诉广西南宁海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摩托车坐垫防护罩(15)

发布时间:2015-05-14 21:35商业秘密网
  3、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侵权审判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该一致,专利权人不能够为了获得专利,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与专利局的来往信函)中,对权利要求做出狭义的或者较窄的解释,而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为了使被控侵权物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又对权利要求做出广义的、较宽的解释。对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承诺、认可或放弃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不能反悔。  禁止反悔原则在本案二审法院侵权判定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覃延宁的“摩托车坐垫防护罩”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而言,“锁紧扣”是其重要的技术特征,如缺少这一技术特征,很有可能不被授予专利。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可知,“锁紧扣”是该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之一;从专利说明书可进一步了解,“锁紧扣”位于坐套后部,作用是使坐套紧扣在摩托车坐鞍上,与摩托车坐垫之间形成可拆卸式配合,使乘车人能根据需要方便地将坐垫防护罩装上或取下;从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及该专利最后的公告文本附图均可清晰看出,“锁紧扣”设在座套的尾部,是完全独立于“弹性罩边”的一个部件。另外,专利权人在海正公司对其“摩托车坐垫防护罩” 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的过程中,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所作的陈述意见也重申,“锁紧扣”是其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是一个独立的部件。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锁紧扣”的一切陈述,在本案专利侵权诉讼中均不得反悔。然而,专利权人在二审诉讼中对“锁紧扣”却做了与专利申请时不一致的解释,认为“锁紧扣”是“弹性罩边”的延伸部分,相当于被控侵权产品的“拉绳”部分,这一解释无疑扩大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根据禁止反悔原则,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适用禁止反悔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等同原则与禁止反悔原则在适用上发生冲突时,即专利权人主张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被控侵权人主张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判定自己不构成侵权时,应当优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2)禁止反悔的内容必须是已经记载在专利文档中的内容,包括从递交专利申请到授予专利这个过程中,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所有的来往文件、信函。  (3)禁止反悔的内容必须是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产生了实质性作用的内容。例如本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锁紧扣”就对专利权的授予和维持产生了重要的、实质性的作用。(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