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业秘密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5)

发布时间:2015-05-14 21:1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登陆“widget.yahoo.com”网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安装雅虎Widget软件。雅虎Widget软件的最终用户协议中记载:版权所有 2006 雅虎公司;雅虎中国网站www.yahoo.com.cn,www.yahoo.com(阿里巴巴公司拥有、管理及运营)。下载并运行“奇虎安全卫士”软件,运行“诊断及修复”,显示结果中出现被标注“危险”符号的雅虎Widget软件,雅虎Widget软件被默认选中,“奇虎安全卫士”软件提示:“全面诊断本次共扫描138个可疑位置,其中有15项危险,请选择您想要修复的项,点击‘修复选中项’”。

在“www.360safe.com”网站中刊登有《雅虎助手恶意干扰360安全卫士正常运行!》的文章。“奇虎安全卫士”软件提供雅虎助手&3721中文上网专杀工具清除3721中文上网和雅虎助手。三际无限公司在网络上发布声明,称“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发布以来,网民主动清除雅虎助手软件累计达到450万次;雅虎助手软件使用间谍软件技术。三际无限公司总经理齐向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雅虎助手软件是恶意软件。

新华网2006年10月17日报道,已有超过600万网民下载使用“奇虎安全卫士”软件,每天卸载的雅虎助手软件达60万次以上。三际无限公司称,“奇虎安全卫士”软件被下载安装达800万人次。

2006年9月27日,阿里巴巴公司致函三际无限公司,要求三际无限公司立即停止将网络实名、雅虎助手等软件列为恶意软件以及进行贬损性不实描述的行为。

2006年7月31日,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阿里巴巴公司。阿里巴巴公司是“雅虎中国”网站(域名为:yahoo.com.cn)的所有者。

三际无限公司主张,雅虎助手软件存在强制安装、难以卸载、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情况,其依据是相关公证书的记载:

从“3721.com”网站下载“assist4.exe”软件,安装该软件,点击“上网助手”项下的“在线升级”按钮,重启计算机后发现计算机中安装了雅虎助手软件。

从“www.360safe.com”网站下载“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安装该软件,“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可以正常运行,从“cn.zs.yahoo.com”网站下载雅虎助手软件,安装该软件并重启计算机后,“奇虎安全卫士”软件无法启动运行。“D:Program FilesYahoo!Assistant”目录下的“yhelper.dll”和“ypatch.dll”文件中多处存在“360safe”字符串。卸载雅虎助手软件并重启计算机后,“奇虎安全卫士”软件可以启动运行。(作者:,来源:)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