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资讯 > 正文

自媒体转载勿忘保护著作权(5)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2商业秘密网

  二是要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法律规定。自媒体本身是信息传播的平台,是传播知识的有效途径,应尽可能地发挥其传播功能让更多国民受益。对于每天刷新和发布微博、朋友圈内容的网络个体来说,他们获取新闻、资讯和阅读、欣赏作品的渠道,已经不再是或者不主要是传统媒体,而是与他们存在日常关联的其他微博和微信用户。然而,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充满答案的黄金时代,智能手机就可以轻易获取大量信息,自媒体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传播方式,分享知识,共同学习,“人人都是麦克风”。不少网民在成为内容消费者的同时,也成为了内容生产者。自媒体是一种与传统发行和传播完全不同的传播媒介,是对传统以私权保护为基础兼顾利益平衡原则的著作权制度的巨大冲击,公众号转载文章不标明出处或作者的行为,或许是无意的,若严苛地将之界定为侵权,似乎略显偏颇,因此应对《著作权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行为采取列举式的方式,但显然其列举的使用方式已不适用于自媒体的传播方式,可适当降低自媒体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界定若传播人非以营利为目的,且善意、传播范围较小、转发次数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认定为侵权,既节省了执法资源,也可以为知识的传播营造健康的环境。

  当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当今世界的竞争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只有知识的不断创新才能为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提供指导。创新是民族进步的动力和源泉,是生命力生生不息的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新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命运”,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著作权的文化氛围,如此才能刺激人才积极进行创作,进而提升我国文化创新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最终提升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