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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转载勿忘保护著作权(4)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2商业秘密网

  微信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靠外部力量,作为权利人也应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个人或企业利用微信公共平台时亦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首先,微信用户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自身著作权受到侵害,并在遭受侵害时积极维权。其次,应当注意自身行为,尊重他人著作权。用户之间可以签订知识共享协议。根据此协议,只要用户遵循“署名”和“保持作品完整性”原则就可以非商业性使用他人的“微作品”,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

  互联网行业发展本来就是“野蛮”的、呈几何形增长的,“野蛮生长”之后需要规范,对于微信等自媒体的管理,既要维持自由、共享的活力,又要注重对著作权的保护。如何掌握二者之间的平衡,已不只限于法律专业领域,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探讨与解决。在相关法律完善以前,要让管理政策与时俱进,平衡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版权保护的关系。必须从技术手段上建立主动防范措施,并提高网络用户本身的道德及自律水平。法律更新要与技术变革同时俱进,法律必须赋道德于技术,唯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杜绝当前自媒体作品侵权现象的发生。

  自媒体平台自身也应当提高版权意识,采取诸如热门作品报警审查机制等科学技术措施,强化与著作权人的合作,建立利益合作机制,共同实现原创和分享、学习和传播的良性互动。

  怎样才能既保护微信创作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自媒体传播知识的积极功能呢?

  一是要建立微信作品授权机制。微信服务提供商建立微信作品授权机制,微信用户在发布微信时可以选择设置不同的转发权限。比如在界面上增设“原创”“署名”“随意”等“版权表情”备选,如用“原创”表示内容系原创,“随意”表示允许随意转发,“署名”表示希望保留署名权,让使用者自己选择是否主张作品知识产权。将转发设置的权利赋予作者,既能保护作者的选择权,也能发挥微信作品的传播功能。(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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