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何破解微传播版权迷局?(5)
从传播者的角度看。不排除有一些微信公号和个人的确看到了微传播版权维权的盲区,有恃无恐地肆意非法使用他人作品。但我们也注意到,随着诸多公号、“大V”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注重其自媒体的社会形象,以《财经国家周刊》微信公号主动提出付费事件为代表,不少机构和实名认证的企业已开始呼吁畅通使用正版内容编发资讯的渠道,但现实是,即便你想获得授权、希望支付版税,也没有渠道和平台。
既然著作权人、技术提供者和作品传播者都有构建微传播正版生态的诉求和意愿,为何还会出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版权困局呢?究其根源,是传统授权规则、模式、渠道已完全不适应微传播应用市场的实际需要。
制度革新和平台建设是当务之急
套用延伸集体管理的方式可能会水土不服;建议设定一种新的“法定许可”制度来保证作者的获酬权。
微传播领域已经陷入著作权人无法维权、作品传播者不能合法使用作品的困境,如果不在制度上寻求突破,势必造成这一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长期混乱。
寻求解决对策,我们可能首先会联想起持续了近10年的卡拉OK收取版权费纷争。同样是针对著作权人面对海量使用者无法授权,亦难以维权,同时作品使用者面对海量著作权人难以取得授权的矛盾,社会选择了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方式平衡各方利益。
在最新一次的《著作权法》修订中,国家版权局也进一步明确,希望通过延伸集体管理的模式彻底解决卡拉OK合法使用作品问题。但微传播有别于卡拉OK,套用延伸集体管理的方式可能会水土不服。实施延伸集体管理必须先保证集体管理组织已经取得大多数权利人的授权并具有足够代表性,但我国现有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基本上都是专业作者,而微传播的权利人结构更为复杂,全民创作“零门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著作权人,当下现有的集体管理组织显然无法代表非专业作者这一更大的群体,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它们也不可能发展过多的非专业作者成为会员。(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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