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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似商标的判断(5)

发布时间:2015-05-18 15:41商业秘密网

  善意使用是指商标使用人在表述自己的名称、地址,或说明本商品的特征、属性,尤其是说明商品的质量、用途、种类、地理来源、使用方法等情况时,正常、合理地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的行为。在正确理解善意使用时,要掌握使用人主观上有没有“搭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确实需要使用这些文字图形来说明自己的名称、地址等事项。在判断使用人的善意使用时,应注意使用人表述的内容应与实际相符。使用人的使用方法应以惯常的表述方法对“名称”、“地址”等事项进行表述。偏离了惯常的表述方法不能认为是善意使用,如将名称中的字号不正常地突显。
  主要参考文献
  1、《知识产权法学》 李永明 著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2、《商标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高言黄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5月出版
  3、《商标广告监督管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 宁波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
  4、中国商标专网——商标审查准则 网址:www.cha-tm.com/sbsczz/index1.asp
  5、《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工商总局1999年12月29日发
  6、《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2002年10月12日发(作者:未知,来源:海盐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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