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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5)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3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二)商标。
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强化商标的导向作用,大力支持区县和有关部门以商标为抓手,指导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农业等重点行业的商标培育工作,在全市逐步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群。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全面提升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意识,加强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的出口比例。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推行“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提高农民入市的组织化。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际知名品牌。
(三)版权。
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产业发展。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版权产业集聚区建立版权工作室,支持以版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显著减少侵权、盗版行为,实施正版工程和科技维权工程。到2014年,在全市培育不少于50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正版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实施远航工程,初步建成国际版权交易中心,5年内培育10家以上年版权输出100种版权贸易(输出)企业,版权输出数量年均增长15%,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数字作品登记中心,鼓励作品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
(四)商业秘密。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五)植物新品种。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品种创造体系,推动植物新品种权的创造,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持续增长。完善资源提供者、育种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保障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提升我市现代种业和农业核心竞争力。
(六)遗传资源。
运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加强首都遗传资源保护,加大对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正确处理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构建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防止遗传资源的丧失、流失和无序利用。保障遗传资源提供者知情同意权。
(七)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
建立健全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发掘整理、传承保护和知识产权化。加强对民间传统工艺、中医药等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鼓励在传统工艺、中医药重大工艺创新及产品研发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加强对具有北京特色的民间文艺的发掘和保护,鼓励民间文艺的创作、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八)地理标志。
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体系,促进具有北京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质量,加大地理标志工作的指导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引导和鼓励具有经济潜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
五、强化政府主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创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经费支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向纵深发展。加强部门协调,发挥整体合力。巩固和加强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逐步实现知识产权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年度推进和年度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集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设计等于一体的大型政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北京市知识产权统计分析体系。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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