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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家”不是小米的?因违法使用“米家”商标,小米一审被判赔1200万(4)

发布时间:2020-03-06 14:11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那么,小米方面在此前有无注册“米家”商标,是在有“米家”商标的基础上涉嫌近似侵权还是完全无商标就使用了“米家”标识?杭州中院宣传部相关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针对此事,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分别发了开庭和宣判的情况,更加具体的细节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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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继续上诉

针对上述判决,小米明确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述结果仅为一审判决,还将提起上诉。

小米在声明中称:“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我们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虽然小米于2016年才发布“米家”品牌,但在2010年7月就已申请注册“MIJIA米家”商标。2014年8月起,小米开始大量注册“米家”商标,不同的国际分类注册了40余个,国际分类9也在其中,这与此案中的国际分类一致。

孙佳恩表示,虽然小米曾注册过国际分类9的“米家”商标,但杭州联安早于小米注册,所以虽然大类相同,但小类是有区别的,杭州联安“MIKA米家”商标的小类,小米全部没有注册上,这意味着小米仍涉嫌商标侵权。虽然小米方面抗辩称两家企业所拥有使用的商标并不完全一样,但仍涉嫌商标近似侵权。(作者: 国际金融报,来源: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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