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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5)

发布时间:2019-08-20 15:10商业秘密网

  (三十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加大 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做好集中宣传。(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委、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邮政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天津市分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三十二)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动落实与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打击侵权假冒合作。(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场监管委、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工商合作机制推动国际交流。(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贸促会天津市分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三)大力加强跨境执法协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跨境执法协调。(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加国际刑事执法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公安局负责)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天津海关负责)

(作者:未知,来源:天津市双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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