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打水厂家的商标遭三次“模仿” 工商总局三次裁定模仿商标无效(6)
【回应】商标被裁定无效,商品未再生产
9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洛阳市工商局西工分局经检一队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在洛阳妙畅茗趣有多名经销商,西工区的经销商只是其中之一,“当时,我们也建议友趣公司向市工商局反映,这样洛阳全市范围内都可以查处(商标侵权商品)。”
该负责人强调,如果有证据证实经销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商标被无效的产品,第一次是责令整改。“目前,我们未发现经销商有再次进购产品的情况。如果再进购,我们就要查处了。”另外,如果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裁定无效后,厂家依旧生产,是由新乡市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关于洛阳市场仍有销售“妙畅茗趣”,工商工作人员解释,责令整改通知书下发前,如果经销商已经销售出去的(到批发商手中),就不再收回,“我们只针对经销商这个环节”。
当日下午4时,记者又联系上怡凯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29日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妙畅茗趣”商标被无效的裁定书之后,公司就不再生产该款产品。关于工商部门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该负责人表示,会向洛阳工商部门提出复议。(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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