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6)
(1)被许可人的条件是否实质相同,可以考虑被许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不同的被许可人利用相关知识产权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存在替代关系;(2)许可条件是否实质不同,除分析许可协议本身的条款外,还需综合考虑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达成的其他商业安排对许可条件的实质影响;(3)是否对被许可人参与相关市场竞争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6. 禁令救济
本指南所称禁令救济,是指专利权人请求司法机构或者准司法机构颁发限制使用相关专利的命令。
禁令救济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合法权利的救济手段。但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利用禁令救济申请迫使被许可人接受其提出的不公平的高价许可费或其他不合理的许可条件,可能排除、限制竞争。
分析和认定标准必要专利经营者申请禁令救济是否排除、限制竞争,可考虑以下因素:
(1)谈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及其体现出的真实意愿;(2)相关标准必要专利所负担的有关禁令救济的承诺;(3)谈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提出的许可条件;(4)申请禁令救济对许可谈判、相关市场及下游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影响。
四、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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