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中电子证据取证及运用浅谈(2)
搜索可能记载经营活动信息的文档。一般而言,除了应用软件外,违法经营主体习惯于采用Word、Excel等Office文档记载经营信息。如果在“计算机桌面文件”和“我最近的文档”中未能查找到信息源,可以尝试使用计算机的“搜索”功能,通过设定文件类型、更改时间、存储位置等多种条件查找,并对查找出的文件进行分析,收集证据。
网络取证
网络取证主要指对经营主体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存在于互联网页面、后台和本地网络程序的信息源进行获取、收集的手段。主要有Web页面、电子邮件、Web浏览器数据缓冲、书签、历史记录、实时聊天记录、网络后台等。
Web页面取证。可以在对违法经营主体计算机的网络浏览器检查,通过历史访问记录、收藏夹书签、Web缓存等获取计算机经常浏览的网页和浏览历史,通过相关链接进入Web网页,进行获取、收集证据。
在对Web页面进行取证时,还可对Web页面内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例如,对网店进行检查时,在对网店的页面内容进行检查后,还应对网店相关联的支付链接等进行检查,因为支付记录是交易记录的最可靠载体,还可以链接到经营主体的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
电子邮件取证。通过对在线电子邮件和本地Outlook、Express等软件进行检查,查找、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在线电子邮件可以根据浏览器历史记录、缓存信息等判断经常使用的邮件地址,本地电子邮件软件的用户相对比较单一,都是有迹可循的。
即时通讯软件取证。通过对经营主体的电子即时通信软件的在线聊天记录、本地缓存记录等进行查找,可以获取聊天记录、订单、客户等多种信息源。
网站后台取证。网站后台指储存于本地电脑或远程服务器的网站数据的信息源,Web页面通常是单一通过页面形式表示和记录的信息或数据,通过登录网络后台可以获取更为全面的数据信息源。
工商执法检查通过以上步骤,可以获取违法经营主体运用计算机存储的经营活动信息。但有的行政相对人刻意规避检查,会采取各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取证,比如移动存储、删除文件、清除历史记录、对文件加密等,这导致计算机取证遇到一定困难,必须采取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证据收集、固定,比如使用专用的电子取证设备对硬盘、内存的数据进行备份、固定、分析等。
电子证据固定
工商执法常用的固定电子证据的方式,主要有截屏、打印、拍照、拷贝、公正等几种方式,并通常需要结合采用。
公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公证机关对电子证据的采集进行固定、公正是最为妥善的方式,特别对于来源于互联网、远程服务器等随时可能修改、灭失的证据。
截屏和打印。对Office文档、Web网页、图像等证据,可以在检查现场通过截屏、打印的方式进行取证,并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
拷贝。对于数据量比较庞杂,需要进行检索、分析才确定相关证据信息的,或信息量较大的,可以采用拷贝方式取证,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光盘、存储设备中,然后进行证据收集。
拍照、摄像。一方面,对视听资料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另一方面,在计算机取证的全程进行拍照、摄像,可以固定计算机证据的来源、取证过程等,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可靠性。
制作执法文书。无论采取那种取证方式,在固定证据后,应当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检查笔录主要记载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情况,并由行政相对人签字确认。
借助某些专业的电子证据取证。借助某些专业的电子证据取证设备或软件,或者寻求中立的第三方提供的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不失为对电子证据固定采集的一种有效途径,并有助于提高相关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作者:徐正荣,来源: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工商报》2015年09月19日 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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