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专利权保护 > 判决文书 > 正文

(杭州)杭州晶邦玻璃装饰有限公司与杭州畅翔玻璃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3)

发布时间:2015-06-02 13:37商业秘密网

  六、畅翔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经营地点位于浙江省杭 州市桐庐县凤川镇凤川大道31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 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工艺品、货物进出口。
  七、晶邦公司为本案支出公证费人民币1750元、律师见证费 人民币1000元、购买被控侵权产品人民币237元和律师费人民币10 000元。      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及双方的控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可 归纳为:一、晶邦公司作为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二、 畅翔公司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三、晶 邦公司主张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
  关于焦点一,本院认为,专利号为:ZL20113041××××.X 的“玻璃(完美人生)”外观设计专利目前仍为有效专利,并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已履行了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故该专利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权人梁浩军出具的《授权书》 ,晶邦公司系涉案专利被许可人,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晶邦公 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本案被诉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主张全部权 利。畅翔公司认可《授权书》真实性,但认为《授权书》存在合 同倒签落款时间的情形,为虚假合同,鉴其并未提供相反证据予 以推翻,故本院对该抗辩不予采纳。因此,晶邦公司作为涉案专 利被许可人依法享有本案诉权,其原告主体资格适格。
  关于焦点二,本案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系 同一产品。晶邦公司与畅翔公司当庭均认可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 外观设计专利视觉效果相同的比对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控 侵权产品具备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全部设计特征,仅左边藤蔓最 顶端中间花蕊实心与否存在差异。就整体视觉效果而言,图案曲 线延伸的走向、弯曲度、粗细、曲线与曲线的连接和被分隔部分 的形状均容易被直接观察到,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整体视觉 效果相同。畅翔公司在相同产品上使用了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外观 设计,被控侵权产品已落入ZL20113041××××.X“玻璃(完美 人生)”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害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 权。
  对于焦点三,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 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 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 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 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 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虽然晶邦公司提 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畅翔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拥有多 条先进深加工生产线的工艺玻璃生产企业,且畅翔公司通过参展 及网站销售等多种形式进行许诺销售,涉及范围较广。但晶邦公 司未提供能够证明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且明确要求适用法 定赔偿;畅翔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侵权获利情况。故本院 将依照专利法的上述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侵权产品的 销售规模、范围、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涉案专利的授 权时间等因素。同时,本院注意到如下事实:1、侵权产品每平方 米售价人民币53元;2、涉案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日为 2012年9月5日;3、晶邦公司为本案支出公证费人民币1750元、律 师见证费人民币1000元、购买被控侵权产品人民币237元和律师费 人民币10000元。综合上述因素,本院按照法定赔偿的方式,酌情 确定本案赔偿金额。
  综上,本院认为,畅翔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  目的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ZL20113041××× ×.X“玻璃(完美人生)”外观设计专利权,因畅翔公司未能证 明其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权利基础,故晶邦公司提出 的要求畅翔公司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经济损失 及支付维权合理费用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对其合理部分予以支 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 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如下:(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