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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苏州金歌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5-29 10:08商业秘密网

  证据3、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公证处出具的(2013)苏苏东证民内字第2338号《公证书》,证明金歌公司在其经营的KTV包间内营业性放映《不顾一切的爱》等85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音集协的权利;
  证据4、《委托代理合同》,证明音集协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发生了律师费5000元。
  被告金歌公司对原告所举证据1、2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对证据3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对证据4不予认可。
  被告金歌公司辩称,本案中的原告并非作品的所有人,因此原告主体不适格,并且原先请求赔偿的数额过高,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被告金歌公司未向法庭提交证据。
  本院对原告音集协所举证据的认证意见如下:对证据1、2、3、4,因原先能提供原件核对,被告亦无充分反驳理由,故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
  综合本案当事人的举证、本院的认证及庭审情况,本院查明事实如下:
  由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监制的专辑《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17碟装》(ISRCCN-A01-11-374-00/V.J6)中收录了包括涉案的《不顾一切的爱》等104部作品在内的多部音乐电视作品,在唱片封面上,载有版权声明:本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分别归属于本出版物内页所标示的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违者必究。根据该出版物的内页标示,《不顾一切的爱》、《患难见真情》、《我是真的爱上你了》、《好想对你说》、《黑色翅膀》、《恋人唱的歌》、《我记得我爱过》、《香水》、《一封信》、《再爱我好吗》、《告解的男人》、《倦鸟余花》、《曙光》、《余情难了》、《与爱情无关》15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早晨》、《想》、《看穿》、《还有我》、《可不可以爱》、《漫游》、《那段岁月》、《平凡心》、《世界》、《微笑》、《栀子花开》、《最好的幸福》12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歌唱》、《穿行》、《风雨中的美丽》、《格桑花开》、《家乡》、《那个冬季》、《那片海》、《你不会回来》、《漂》、《青藏高原》、《情人》、《天空》、《天亮了》、《喜玛拉雅》、《相爱》、《醒了》、《雪》、《雪域光芒》、《原野》19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地铁》、《风尚征程》、《绝不放手》、《吻我的样子》、《爱死了昨天》、《你叫什么名字》、《倾城》、《你》、《两个下雪的夜》、《一大片天空》、《在梵高的星空下》、《在世界中心呼唤爱》、《信以为真》、《NANA主义》、《牧马人》、《穷浪漫》、《HASIT》、《Youaremyhero》、《哪一站》、《朋友难当》、《求爱歌》、《人间》、《天下无贼》、《Dreamparty》、《G大调的悲伤》、《光芒》、《我们说好的》、《我走以后》、《这该死的爱》、《一个人唱情歌》、《我不是我自己》、《奇幻之旅》、《某某》、《且听风吟》34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之雪》、《日出》、《冷艳》、《38.5°C》、《回望》、《尽在不言中》、《我》7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败犬女王》、《凭什么爱你》、《油菜花的舞台》、《爱的旅程》、《爱你爱不够》、《热血奔流》、《坦白》7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冬之恋》、《山里的哥哥》2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中国唱片总公司,《绽放》、《铁齿铜牙纪晓岚》、《LOVERAIN》、《背影》、《奇迹》、《四舍五入》、《为你写首歌》、《最爱》8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与音集协签订了相关授权合同,将其复制权、放映权等相关著作权信托给音集协管理,并约定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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