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标权保护 > 判决文书 > 正文

(临沂)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市兰山区万福龙百货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4)

发布时间:2015-05-26 16:1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徐天威
  代理审判员  蒋文静
  人民陪审员  孙丽峰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张洪亮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