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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绩效工资改革五焦点:能否带来工资增长(3)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指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本质是向企业靠拢”的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除了已经或应该改制为企业的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外,公益性事业单位与企业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发展方向也是不相同的。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以谋取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它更多地追求经济效益,而事业单位应该是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社会组织,它是绝对不能以简单的经济效益作为导向的。不同性质的企业与事业单位,它们在社会领域、经济领域追求的目标不一样。相应的,它们在薪酬分配方面的激励机制也不一样。所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向企业靠拢的。只有在打破“大锅饭”这一点上两者是相通的。

  点评:

  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何不同不难区分,难的在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企业实施区别,企业绩效可以从经济效益上直接体现,“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尺度”一说也不能说明事业单位绩效和划分,毕竟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在绩效考核指标的制订方面,最为关键的是要保证指标的量化和可操作性。

  关注焦点五: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在职在岗的事业单位员工实行绩效工资改革,那离退休人员呢?他们的权益保障也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之前在一些省市推行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遇到了一些挫折。一些年纪较大的事业单位的员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在单位也不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在某种意义上讲属于单位的“弱势群体”。专家们呼吁在绩效工资改革中,要充分考虑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以保障社会和谐。

  苏海南表示,9月2日的国务院会议明确表示,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所以在接下来出台的文件中肯定会有具体的政策,等这个政策出来,照此执行就可以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在6月曾建议,事业单位在进行改革时,应该将养老金适当提高,向公务员看齐。

  汪玉凯说,通过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改革让单位交20%,个人交不低于8%,以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金持平,从而解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不公平是行不通的。如果企业和事业的养老水平都很低,只有国家公务员的养老金高高在上,这两种单位的职工可能对公务员更有意见,这样可能引起很大的问题。

  汪玉凯说,随着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把企业不合理的养老金适当提高,使得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对平衡一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应照顾到社会整体的公平性,要把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三者整体来考虑和谋划,要找到大体相对能够平衡的点。

  点评:

  所有人都知道“民生问题无小事”。新中国60年来,老百姓生活的改善有目共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愿望也逐步付诸实施,这正是的一个伟大的进步。

  纵观以上民生关注焦点,正如有媒体评论指出,实行绩效工资制,只是推动多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一个配套环节。而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必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在剖析其实际意义之外,其实透露了这样的信息:事业单位改革不会因为阻力半途而废, 因为这是非常必要之举。

  新闻资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分三步展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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