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密集反垄断?执法未来会更加频繁(6)
戴龙说,我国现在正推进一系列改革,如简政放权、行政垄断行业的价格放开等,这些改革对促进我国市场公平交易有着深远的意义。
反垄断法还需要不断完善
在学界,反垄断法常被比喻为“经济宪法”,但戴龙等学者认为,我国当前并不适合确立反垄断法的“经济宪法”地位。戴龙说,从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还不算发达,很大程度上还处于过渡转型时期,制度建设和法治水平还有待提高,完全把反垄断法确立为我国的“经济宪法”,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都还不成熟。
戴龙强调,这并非否定反垄断法的作用,反垄断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会逐渐提升,最后达到非常重要地位。
他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出生时间较晚,无论从法律的内容还是执法机构的设置上都呈现出“年轻化”的状态,作为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的法律准绳,提高反垄断的执法效率和完善法律内容更为迫切。
戴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反垄断法在立法时就存在很多妥协或遗憾,实施6年来,许多专家都认为应对一些内容进行细化和修改。
首先是对执法机构的调整。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监管,国家发改委负责价格垄断监管,工商总局则负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监管,三个机构各司其职。在戴龙看来,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有着本国国情特点,但从理论上和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来看,一个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法效率、标准和节约执法成本方面都会优于目前这种形式。(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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