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离职员工侵犯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罚款10万元、判赔53.1万元——商业秘密保护在行动(6)
请老板想一想,您办企业多少年了,培养的优秀高管、技术人才、销售人才、采购人才有多少?有多少与您不离不弃?有多少离职跳槽?有多少是竞争对手?有多少是敌人?有多少是朋友?
——亡羊补牢,未为晚!多年来的泄密、窃密、飞单、离职、跳槽、侵权,已经给企业造成的各种损失有多少万元?老板一目了然!
近年来,许多企业依靠法律顾问、法务、人力资源、行政等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孤军奋战,保护商业秘密,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各种损失不断增加!老板与企业急需要“中国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商业秘密保护律师的专业服务来联合作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大修完成,经营者、员工、前员工、法人、非法人组织侵犯商业秘密,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院有权判决赔偿500万元;《刑法》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侦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今年1月15日,《中美贸易协定》的签署,第一章知识产权A部分、B部分明文强调加强中国与美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从而进一步敲响了中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警钟!(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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