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商标维权缘何二审败北?(3)
该案二审判决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在业内专家看来,该案二审的处理思路体现了审判理念的创新。对于商标、商品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要结合保护范围的区分性和弹力性,既使商业标识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也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在权利范围以外自由借鉴和模仿。由于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是无限延期的,在认定商标侵权时,更应平衡权利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不当扩大商标权人的权利边界、进而影响市场秩序的规范稳定。因此,在认定商品形状与商标近似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应坚持“严格标准、从严把握”原则,正确界定保护与创新的关系界限,从而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提供应有的空间。至于生产、销售与知名注册商标相似形状的商品可能侵犯其他知识产权,比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作为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权利人可以另案主张。(记者 姜旭 通讯员 肖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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