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5)
(三)大力加强“山寨食品”治理。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加强对食品产业集中地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以及获得认证企业和认证食品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的食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食品商标保护,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加大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通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传统媒体、重要互联网媒介广告抽查监测,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测,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开展重点监测,发现线索,快速处置。加大重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督办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发挥震慑作用。依托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强化协同监管,健全部门间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制定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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