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10)
(一)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电话和对外设置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办法和工作规则,通过“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全国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
(二)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针对制假售假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加快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组织行政区划接壤地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消除监管空白地带。
(三)加快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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