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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公司为何失去那些商标“朋友”?(3)

发布时间:2018-12-17 10:07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复审决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大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表示认可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的审理结论,但不认可一审判决对诉争商标在除扑克牌以外的其他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应予撤销的认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地公司提交的购销合同及发票、扑克生产流程单、销售清单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大地公司于指定期间将诉争商标在扑克牌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而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纸牌、全自动麻将桌(机)商品与扑克牌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属于同一类似群组,大地公司在扑克牌商品上对诉争商标的使用可及于纸牌、全自动麻将桌(机)商品。

对于诉争商标是否于指定期间在核定的玩具娃娃、玩具汽车、风筝、电动游艺车、健美器、高尔夫球杆、运动用球商品(下统称诉争商品)上进行了实际使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品与纸牌、扑克牌、全自动麻将桌(机)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不属于同一类似群组,二者在产品原料、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不构成类似商品,大地公司在扑克牌商品上的使用行为不应视为在诉争商品上的使用。同时,大地公司在该案中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于指定期间在诉争商品上对诉争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诉争商标在诉争商品上的注册应予撤销。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诉争商标在纸牌、全自动麻将桌(机)商品上应予撤销注册的认定虽有不当,但其裁判结论正确,故对其存在的瑕疵予以纠正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仍予以维持。同时,大地公司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但尚不能使其上诉请求成立,故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商评委仍需在二审法院认定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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