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丸子汤背后的商标之战(2)
“我当时脑袋嗡的一声响,实在不敢相信郑变弟说的话--她怎么可以背着我悄悄注册呢?!或许,她是开玩笑闹着玩的吧。”带着疑虑,徐勇找到“品创”的张主任,查询郑变弟是否真的注册了“南肖墙”丸子汤店。“系统上查不到,但是张主任告诉我,商标新注册后,有三四个月的‘阴影期’,也就是说,在系统里看不到。但是,你再注册这个商标,是通不过的,不过你可以试试。”
徐勇持有的一张时间为2004年12月的收费单据显示,他当时经营“南肖墙”丸子汤店
徐勇便尝试着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南肖墙”丸子汤店的“南肖墙”商标,结果未通过,理由是“郑变弟申请在先”。此时的徐勇还难以预料“南肖墙”丸子汤店日后的发展规模,对于商标日后给自己带来的困扰,他也完全想不到。
“我不敢相信的事还是发生了。”得知郑变弟瞒着自己注册“南肖墙”商标后,徐勇和郑变弟夫妇在争吵后分道扬镳。2005年12月20日,徐勇在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岭分局拿到了“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丸子汤馆”的营业执照。从此,徐勇继续开着自己的“南肖墙”丸子汤店,郑变弟则借用丈夫姓名里的“忠”字,开了“忠忠南肖墙”丸子汤店。两家丸子汤店也陆续发展了一些加盟店。
卷入漫长的商标之战
2007年,郑变弟拿到了国家商标局关于“南肖墙”丸子汤店商标注册的公告信。又气又急的徐勇以该商标“自己使用在先,郑变弟属于恶意抢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但在2009年被驳回;他又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起复议,在2012年12月又被驳回。
“2012年12月21日,人们疯传的世界末日,我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商评委。”说起此事,徐勇至今记忆犹新。2013年9月,该案开庭。当年12月,徐勇拿到判决书,“我败诉了。”
之所以败诉,是因为法庭依据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徐勇要认定自己持有的商标被抢注,除了要证明自己在该商标注册前已经在使用外,该商标在当地还“必须有影响力”,而徐勇拿不出“南肖墙”丸子汤店“有影响力”的相关证据(太原电视台报道的视频资料已经无法找到)。而且,他拿到“南肖墙”丸子汤店营业执照的时间(2005年12月20日)晚于郑变弟注册的时间(2005年6月)。
年代久远,徐勇所能找出的证据只有一份太原市杏花岭区防疫站(现已更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食药监局)的收费凭证(收费时间为2004年12月),证明自己在郑变弟注册该商标前,已经是“南肖墙”丸子汤店的负责人。
纷纷扰扰中,徐勇已经逐渐学到商标方面的不少相关知识,2011年,他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三十类的“南肖墙”商标,类别包括调味料、油脂、咖啡、茶等。目前,他的丸子汤加盟店都由他统一供应丸子、调料、面粉、油脂等主料、配料,其商标均为“南肖墙”。
2014年5月7日,郑变弟拿到“南肖墙”丸子汤店的注册证,其商标属于商标注册分类表中(共45个类别)第四十三类,包括“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此时,徐勇已经不能在自己所有的丸子汤店和加盟店店名中继续使用“南肖墙”商标。当年7月,徐勇在咨询专业人士后,更改了营业执照和店名,变更为“太原市杏花岭区元南肖墙丸子汤馆”。当年8月20日,他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元南肖墙”商标,类别为商标注册分类表中(共45个类别)第四十三类,并已拿到国家商标局商标审定公告。(作者:记者 葛海霞,来源:山西新闻网转载自商标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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