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软件中独创性客体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4)
随着诉讼技术和司法保护标准的不断发展,游戏及娱乐产业中创造性智力成果客体的保护范围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对于重点推出的跨领域明星作品,更需要知识产权、文娱创意方面的内部审查机制,并顺应司法趋势对审查口径进行不断调整。归根结底,还是对于创新能力和意愿的考量。
(作者:盈科上海黄义也,来源: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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