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最严令”来袭网络音乐乱中求变(4)
发布时间:2015-08-05 14:22商业秘密网
“最严令”的效应之下,网络音乐平台之间的恶性诉讼是否消停,也值得期待。今年3月以来,国家版权局对网络音乐产业做了摸底,参与调研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曾公开表示:“不客气地说,目前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只是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去年年底以来,网易云音乐、QQ音乐、虾米音乐、酷狗、阿里音乐等平台相互之间的官司就“一箩筐”。
QQ音乐内部人士表示:“网络音乐数量庞大,权利形态多样,涉及权利人多,权利链条复杂,网络音乐版权,特别是代理方的版权,经常有版权归属不清晰或者上游版权混乱的问题。”
中小版权方难有话语权
提起民谣音乐,不能不提独立音乐厂牌十三月唱片。这家活跃的唱片公司在谈及维权一事时却略显无奈。CEO卢中强回忆,2011年时,十三月曾携歌手川子、马条、山人乐队以及作品授权歌手周云蓬、李志等27位原创音乐人向百度发出律师函,就百度MP3的侵权行为提出联合维权主张,“但坚持了一年多最后发现也没什么用。”
谈及现今十三月的版权维权措施,卢中强表示,主要还是依靠公司法务部进行,但针对侵权并没有大规模地去处理,“一方面是没有太大的曲库量,一方面对于比较好的渠道还是愿意选择授权,毕竟可以帮助宣传推广。”
鸟人艺术CEO周亚平是音乐行业维权第一人。今年3月,版权方鸟人艺术诉万讯通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两只蝴蝶彩铃一案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经过两轮仲裁九轮诉讼,这起耗时十年的维权诉讼,终于以龙乐公司和万讯通公司共同赔偿鸟人艺术135万元落槌。
周亚平表示,由于产业链上版权方相对分散,在面对渠道方时掌握的话语权较弱,在这个情况下,单个版权方很难与渠道方对等谈判建立游戏规则。据周亚平介绍,除三大国际唱片公司以外,国内许多唱片公司在面对渠道方时要么是免费授权给平台,要么就直接被平台封杀。
音乐人维权难于上青天
雷鸣说,他2005年怀抱着音乐梦想来到北京,但是2010年转行进入电影圈。谈及离开音乐创作圈的原因,他坦言,因为权益完全得不到保障。眼下,为了版权,网络音乐平台之间不惜大打出手,但个体权利人向网站和应用进行维权的情况却极为罕见。
在接受采访时,王磊开玩笑说:“我写的歌在各音乐平台都有,但没有一家平台找我签过合约,真要较真,这些都是侵权的行为。”无独有偶,对此吐
槽最为激烈的是高晓松,他多次为音乐创作者被侵权的境况大声疾呼。他曾向赵本山索要版税,因为赵本山在小品《同桌的你》中唱了高晓松的歌。
版权局声明
“我写的歌,不管是在电台、KTV还是在网络音乐平台被使用,没收到过一分钱版权费。”雷鸣说,他甚至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他在2005年曾经给某知名日本艺人写过歌,令他震惊的是,只要这位歌手在营利的场合唱他写的歌,都会有钱打到他的账户上,每唱一分钟大概能得到400元人民币的收入。在日本,艺人做营利表演不给作词作曲方版权费,是要受罚的。然而在国内,雷鸣只在SP彩铃音乐下载这个渠道中分到过钱。
QQ音乐称,音乐人个体维权,在法律规范不健全且平台自律性较低的大环境下,确实很难保障自身权益。这需要建立健全版权制度和监管制度,同时也要提高用户整体的版权意识和支持保护知识版权及维权的价值观。
音乐应用版权成本高企
早在2012年,酷我、酷狗、多米等数字音乐平台版权支出差不多两三千万,当时腾讯、百度稍微高点,年支出约七八千万。近几年,随着版权价格的水涨船高,平台版权支出成本也在增长。有业内人士透露,音乐独家版权费用年涨三倍不止。(作者:未知,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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