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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5)

发布时间:2015-06-29 09:55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我国现行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仅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少量条款,而全方位的、系统地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恰恰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是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外企业竞争的需要,是高新技术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全国人大代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长杰递交议案,建议商业秘密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姚娟要求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因而,笔者呼吁加快立法进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为高新技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提供特别法的法律保障。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保密意识的增强,通过企业采取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通过立法步伐的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必将正确面对竞争,在窃密与反窃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赢得主动权,赢得企业的兴旺和稳健发展,更好地为中国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作者:孙佳恩,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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