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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牧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5-29 09:25商业秘密网

  原告音集协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音像出版物《凤凰传奇最炫民族风全是爱》、《擦肩而过》、《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17碟装》,上述音像出版物内含包括62部涉案作品在内的多部MTV音乐电视作品,证明音集协对涉案作品享有相关著作权,能够提起本案诉讼;
  证据2、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57号、3275号、3260号《公证书》及南京市雨花台公证处出具的(2013)宁雨证经内字第275号公证书,证明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与音集协签订了相关授权合同,将其相关著作权信托给音集协管理,音集协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证据3、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公证处于2013年6月19日出具的(2013)苏苏东证民内字第2335号《公证书》及现场监督记录,证明牧歌公司在其经营的KTV包间内营业性放映《最炫民族风》等62部MTV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音集协的权利;
  证据4、《委托代理合同》、公证费发票、KTV包厢消费发票和工商查询费发票,证明音集协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发生的合理费用;
  证据5、关于广东音像出版社的工商查询资料,证明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系广东音像出版社变更后的名称。
  被告牧歌公司对原告音集协所举证据的质证意见如下:对证据1、3不予认可,对证据2的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公证的内容,对证据4的真实性认可,但关联性有异议,对证据5的真实性认可。
  被告牧歌公司辩称,1、音集协并不享有涉案88部作品的著作权,因为音集协在获得授权的链条上存在瑕疵,其提供的音像出版物也为非法出版物,出版行为属于复制、汇编等行为,该行为超出了原始著作权人对音集协的授权;2、音集协提供的用于证明牧歌公司侵权的公证书未记载清楚全程监督的过程等,存在重大瑕疵,应属无效的公证书,另外对下列歌曲有异议:《等爱的玫瑰》、《情同手足》、《我不后悔》、《不想》、《GreatDay》、《爱就爱了》、《喝彩》、《生日心愿》、《雨夜》、《123站起来》、《死心彻底》、《歌中故事》、《花样年华》、《没收你的爱》、《天使的选择》、《换季》的画面是由演唱会、纪录片、影视作品等画面剪辑而成,不具有独创性,《十二中颜色》、《我比以前更寂寞》歌曲名称不一致;《笨蛋》该作品无法确认其确实存在;《这种爱》有人挡住画面,无法确认其一致性;另外还有部分作品的权利人标识有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作品的权利人有可能为第三方;3、音集协要求赔偿的数额也不合理;4、牧歌公司寻找到了阿杜的《天黑》、《坚持到底》、林俊杰的《曹操》、《西界》四份VCD或DVD出版物,证明了有关作品为境外作品,音集协所提供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17碟装》中有境外作品,音集协没有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内容审核、著作权登记及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明引进批准号和版权登记号等,因此是个非法出版物,上述光盘也证明华宇唱片股份有限公司为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人,与音集协所提供的权利光盘内容有冲突,应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有相反证据除外的情形。综上,请求法院驳回音集协的诉讼请求。
  被告牧歌公司为支持其主张提交了以下证据:
  1、广东红盾网企业查询信息结果,证明通过该网查询涉案音像制品的出版单位“广东音像出版社”,找不到相关的数据,音集协提供的涉案出版物系非法出版物;
  2、音集协官网上的曲库清单,证明很多涉案音乐作品不能在该网上查询到,音集协并未取得相应作品的授权。
  3、上诉状,证明音集协在其他案件中主张的实际获益或损失远远低于本案所诉标准,音集协在本案中所要求赔偿的金额不合理;(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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