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4:记录版权领域那些事儿(7)
月,北京市一中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百度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向用户提供《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一书,构成共同侵权,判定百度公司赔偿中青文公司4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原告和被告均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定百度构成共同侵权,赔偿中青文公司40余万元。
点评:如何兼顾互联网企业商业经营模式与著作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已经成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在中青文诉百度一案中,法院通过敦促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就文档的阅读量/下载量设定“最低阀值触发审查机制”,进而旗帜鲜明地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在提高著作权保护水平方面不断地进行创新,以满足包括权利人在内的社会公众对著作权保护的普遍需求和共同期待。
典型案件:央视国际诉(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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