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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10)

发布时间:2015-05-22 13:48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但是,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具体程度并没有规定,可能使司法适用的标准出现不统一的情况。就破产而言,一个小型企业的破产与一个大型企业的破产损失程度可以是天壤之别;至于“其他重大损失”更是非常抽象。对此,我的理解是,对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应当理解为:通过评估,以上两种情况下,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分别达到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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