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知识产权服务 > 商业秘密 > 正文

企业档案中商业秘密的认定及保护(3)

发布时间:2015-05-25 10:50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业秘密都存在于档案中,一些核心的秘密可能只存在于权利人的头脑中,没有载录于载体,据说可口可乐的原汁配方只存在于一个人的头脑中,由于其不存在于档案中,不在本文论述之内。因为按照现实的知识产权的规定,法律不保护思想、知识和技术等信息本身,只保护存在于载体中的思想、知识和技术等信息的“物化”物。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侵害档案的行为同时也侵害了商业秘密,在法理上叫做“竞合”,这时一般应认定为侵害商业秘密,因为侵害档案是手段和途径,本质上是侵害了档案中所承载的商业秘密。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
商业秘密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