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的通知(3)
(十五)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明确管辖法院和工作流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探索开展网上审理方式。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分析支持,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制定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规划,优化专利预审机制,压缩预审周期,提高快速预审能力,提升对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技术新领域专利快速预审质量,推动快速确权和协同维权,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精准维权方案。
五、加强涉外沟通,营造公平的知识产权同保护环境
(十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落实本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及补充协议,与世界主要城市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沟通机制。研究落实签署的国际组织协议和双边多边协议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的信息交流渠道,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国际产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维权服务等,对国内外权利人合法权益予以同等保护。综合利用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适时发布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十八)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制度,建设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和重点领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组织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对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进行信息通报及对策研判,对重点国家(地区)保护状况进行评估预警。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指导服务机构提供海外风险预警服务。支持企业或服务机构依托海外分支机构,综合开展所在国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观察、维权重大信息通报和重大应急事件协调联动。优化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服务资源,为社会主体提供更加便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国际服务。
(十九)强化进出口环节保护。建立健全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高发渠道、高风险商品、重点贸易国别进出口侵权商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大对进出口货物侵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使从北京口岸进出口的侵权商品数量明显减少。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
六、加强基础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各区全覆盖。加强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建立服务园区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机制。探索建立资源集中调度、系统协调联动、信息共建共享的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统筹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基础信息互联互通。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好财政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风险监测预警等重点工作任务经费。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二十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首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行动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和社会机构联合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京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制度,鼓励知识产权领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有序开展交流。
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区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市、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议事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知识产权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作者:未知,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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