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发布,知识产权产业迎来历史(6)
——完善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追踪各类贸易区知识产权谈判进程,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落实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研究针对进口贸易建立知识产权境内保护制度,对进口产品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和进口贸易中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
——支持企业“走出去”。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知识产权。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协作,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运营公司。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帮助企业在当地及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
三、基础工程
(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程。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民间文艺、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基础信息共享。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指导有关行业建设知识产权专业信息库,鼓励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
(二)知识产权调查统计工程。开展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指标口径,在新修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
(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急需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深入开展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立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并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指导和支持。知识产权局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开展,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研究,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思路和举措,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并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地方各级政府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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