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解读(二)(2)
国家工商总局不断加强商标服务窗口建设,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积极落实《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做好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备案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律师商标代理业务的监督管理,推动商标法律服务规范化。
国家版权局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监督管理并制定实施具体制度,推动其公开、透明、依法开展工作;继续规范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出台配套政策。
国家林业局提升林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改进了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和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网,整合国内外林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完善了林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新品种代理机构依法积极开展工作。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支持地方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和重点领域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深化专利信息利用帮扶促进工作,开展专利信息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继续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品牌机构培育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商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国商标网”无形窗口的服务效能;同时,按照新修改的商标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促进商标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家版权局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加强对各集体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国家林业局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林业知识产权数据统计与分析;加强林业专利信息预警分析研究。(记者 赵建国)
促进合作交流 扩大国际影响
背景: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继续深入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展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与进展,大幅拓展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广度和深度,扩大了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
2014年,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构建,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工作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全面深化 促进交流
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合作全面深化。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关于发展基础设施服务以支持专利审查工作共享合作协议;建立与印尼、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葡萄牙等国家的双边合作关系;与美、日、韩知识产权局以及欧洲专利局、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业务合作更加深入;与16个国外知识产权机构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合作协议。
2013年,外交部积极配合国内相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外交部通过高层交往、双边及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双边及多边条约谈判,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话语权。
2013年,商务部成功举办了中美、中欧、中俄等知识产权双边工作组会议;稳步推进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开展中韩、中日韩等多个自贸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深入参与多边和区域框架内知识产权事务;在海外举办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在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欧新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协议正式签署,双方新一期的合作成功启动。此外,在商务部的努力推动下,建立了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作者:,来源:)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