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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被起诉商标侵权 祸起“聚能”(2)

发布时间:2015-06-09 11:24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来自诚帝电器官网的介绍显示,是国内专业从事厨卫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企业。其主营产品涵盖厨卫系列,十大类上百余品种,年生产规模达到500万台。

  对于华帝股份的公开辩解,丁斌则认为华帝其实在拖延时间。“对方知道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但是他们就是要拖延时间。”他说,目前华帝股份方面正在就“聚能”商标对他们提起“撤三”申请。

  所谓“撤三”是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丁斌说,华帝的辩称说“聚能”是聚集能量的意思,而不是将其当作商标使用。但是事实上早在2011年,华帝就两次以“聚能”二字向工商部门申请商标,但是都被驳回。因为该商标早已被注册。

  这位代理律师认为,商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辨别商品来源。所以华帝如果继续使用,那么消费者会认为“聚能”是华帝的商标而不是诚帝的。“这样诚帝的商标会被淡化掉,我们的商标就没有价值及意义了。所以,这是一个商标淡化侵权。”

  他说,“现在可能已经有一部分消费者认为聚能是华帝的商标了。淡化了我们的商标功能,我们的商标等于不存在。”

  来自家电领域的研究者刘步尘评论说:“我认为,如果华帝在此诉讼中败诉,那么其品牌形象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公众可能会认为这种侵权行为与华帝作为中国领先家电品牌的形象有所不符。因为不管这个诉讼结果如何,一般公众都会认为侵权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他认为,如果华帝败诉,其主打的华帝聚能灶产品的销售情况或将受到影响。

  不过,匿名的行业资深人士认为,诉讼的结果对华帝品牌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华帝的商标和品牌并不是“聚能”而是“华帝”。“聚能”是个产品名称,不影响主商标认知。而华帝聚能灶的产品特性也会让消费者产生独特认知。即便以后不使用“聚能”这个名称,也不会对华帝产品带来影响。

  丁斌预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将于本月确定。如果二次驳回被告申请,那么一审将仍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一般会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正常情况下不会晚于今年12月份结案”。

  “我们判断华帝方面如果败诉十有八九会上诉。”他说,这种小公司起诉大公司的案例很有可能成为家电业内的商标侵权案件经典案例。

  而罗斌则对记者评论说,华帝公司法务部已经做好了积极应诉的准备。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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