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转载秩序调查:反抄袭成本过高(2)
保护鼓励创新
4月2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对媒体间的转载授权进行了规范。
徐新明指出,《通知》主要是从执法的层面明确了这类问题的处理,使得侵权者面对的责任、风险加大,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2014年微信官方透露的数据,微信公众号数量已经突破800万,其中原创内容不到十分之一,还常常遭遇各类抄袭者。
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监测数据,在日常使用中,76.4%的用户会使用朋友圈来查看朋友动态或进行分享,每天朋友圈内仅分享链接内容的次数已经超过30亿次。
而一般的读者对内容出处并不在意,这样的用户习惯,让许多微信公号为了积累大量的用户基数,而选择抄袭一些“大号”的文章进行赚钱。
黄志杰认为,最理想的状态或许是成立有执行力的第三方组织,可以迅速地采取一些行业的约束,制止抄袭者的行为。
王晓磊指出互联网的分享精神和对原创内容的保护两者并不冲突,而保护恰恰是互联网鼓励创新最重要的前提。
徐新明也强调,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增加违法成本,防范违法行为,而这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让社会各方都能享受作品带来的价值。
(作者:朱艺艺 姚建莉,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