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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民间和官方税负数据相差甚大致争论不休(2)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高培勇倾向于用较宽的口径与国际作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目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虽不算低,但绝不是世界最高的,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
  仅从统计上看,中国真实的税负水平究竟是多少,税负水平究竟有多重,成为了“罗生门”,民间与官方之间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争论从未曾停止。
  然而,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在过去的那些年,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GDP、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的增长。这个趋势必然使国民收入的分配越来越向政府倾斜。
  “自 1994年之后,在税收收入增长持续快于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宏观税负水平肯定会呈现逐年提高的景象。这是必须承认的基本事实。”高培勇说。
  根据陈志武提供的数据,仅以预算内财政税收算,1995年的时候,中国的财政税收相当于GDP的11%,而到了2010年,则已经相当于GDP的21%。在过去15年里,中国的税负越来越高,相对的财政税收负担几乎翻了一倍。
  他作了一个换算:2010年的中国财政预算内税收相当于同年4.3亿倍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14亿倍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
  这一换算相当直观地反映了人们的税负感。如果此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没有随着税收的增长而相应提高,后果可想而知。
  减税怎样才合理?
  “收入越高的人,流转税的税负越轻,这极易导致不公平,加剧贫富差距。”
  结构性减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但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现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并不是认为税负过高的这帮人胜利了。这只是一种财政的手段,是为宏观大局服务的财政手段。”
  如果说税负是否过高尚无定论的话,那么,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体系所导致的税负分布不均衡、税制结构不合理几乎已无争议。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国家财政十分紧张,财力匮乏,于是在税制的设计中选择了较易实现收入的流转税为主体,突出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地位。
  仅以2010年为例,增值税占去了全部税收收入的39.5%,消费税和营业税分别占比 9.9%和14.4%。
  流转税的特征是在生产至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环环征收,过于倚重流转税带来的弊端是,税赋或许会重复征收,并在最后进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为影响物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此,改革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格局,亦是控制通货膨胀、调整经济结构转型所需。
  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来说,“富人的消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是比较低的,而现在我们主要的税赋是对消费征收,而非来自于收入环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举例,一个月入1000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8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80元,占收入比为8%;一个月入一万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50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500元,占收入比仅为5%。
  “收入越高的人,流转税的税负越轻,这极易导致不公平,加剧贫富差距。”张斌认为,流转税的税负太重了,作为一个结构性的调整,应该降低流转税的税负。
  作为官方的用语,“结构性减税”首次出现在了200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彼时,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配角,“结构性减税”在以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操作中扮演了辅助角色。
  3年以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结构性减税”取代“增支”成为了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
  所谓的“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一刀切”式的减税,指的是为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虽然仍难言尽如人意,但在2011年,中国政府开始了密集的减税:2月25日,《车船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原来“一刀切”的征收方法变成按排量大小分档计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9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调整为3500元,全国有6000万人不需缴纳个税;11月1日起,针对小微型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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