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广告语纷争“步步惊心”(2)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2商业秘密网
王老吉:
深度举证选择关键性数据
纵观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广告语大战,王老吉方面的诉讼动因,索赔仅为其次,消弭影响在乎其中,通过诉讼,就诚信这一市场竞争核心要点击破对方底线方是根本。
同时,王老吉方面诉讼策略亦较为明晰:就核心数据问题为核心突破口深度举证,使加多宝方面在诉讼中对于“王老吉”凉茶的含义进行异化解读,进而在数个案件中逐一获取法院就数据问题进行的有力认定,据此取得集中性优势。
据介绍,在2012年以来加多宝方面谋划发布的数个版本广告中,对于“王老吉”的借力系一条主线。
在2012年3月推出的第一版本广告中,加多宝方面直截了当地昭告公众“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该版本广告后因王老吉方面的诉讼,直接引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中禁令的下达,加多宝方面因此于2013年3月推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第二版本广告。
如果说第一版本“技术含量”较低,而加多宝方面第二版本的“10罐7罐”广告则已有更多所谓事实的铺垫。
作为该版本广告的根基,加多宝方面称其依据的是“国家统计局权威统计数据”。为反驳这种说法,在相关诉讼中,王老吉方面提交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出具的一份公开告知书。该告知书指出,加多宝方面该“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内容的依据并非来自国家统计局,并且《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没有单设“凉茶”这一指标。
就“10罐7罐”案,加多宝方面的数据来源后被证实为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态分析报告》,而该报告中相应数据指向的系加多宝生产并销售的凉茶,其中主要份额为“王老吉”凉茶,而非“加多宝”凉茶。
对此,王老吉方面认为,加多宝方面在广告发布过程中擅自将该报告中“加多宝集团生产并销售的凉茶”替换为“加多宝”品牌凉茶,刻意曲解事实;将其在2012年6月之前所生产的“王老吉”品牌凉茶全部混同为加多宝,从而得出所谓“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这一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错误结论。据此,王老吉方面于2013年4月先后在广州、重庆、长沙等主要市场发起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诉讼,并已在重庆一案中获得法院一审支持。
在此之后,加多宝方面以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等机构为信源核心,于2014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第一罐”‘七连冠’”式广告,因此招致日前的北京一案。
王老吉方面表示,从当前的整体战况来看,“其策略应已取得其所预期的效果。同时,随着这场广告语大战数据根基上所笼罩的迷雾的最终消散,将使凉茶双雄各自形象置于公众评议台之上,而这也正是王老吉方面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关于广告语问题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已至少发生9起。9起案件中,8起为王老吉方面作为原告(8起中的1起案件为涉及“吉庆时分”广告文字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另一起则为加多宝方面诉王老吉方面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文字构成侵权一案。该9起案件中部分已一审有果,且均为王老吉方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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